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2024-05-19 02:35

1.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一、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加盖章;
2、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加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加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加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2.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和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汇算清缴时间是在纳税年度终结后的5个月之内,例如,2013年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时间是在2014年的1月1号到5月31号。通常内资企业需要在当月或者是季度终结后的15天之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加盖章;
2、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加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加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加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4.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期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一般企业汇缴时间请广大纳税人于2022年5月31日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汇缴时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更正申报注意事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2022年5月31日)前,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2022年5月31日)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应自2022年6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6.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件:
1、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2、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2%退还。
3、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二、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如下:
1、由于税务工作人员工作差错多征了税;
2、政策变化需要退税;
3、其他原因导致退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有四个月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且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扣预缴税款,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免予办理年度汇算。这是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在2019、2020两个年度内对部分中低收入纳税人作出的免除年度汇算义务的例外性规定。也就是说,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也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8.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的确定原则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